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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2023/6/6 14:29:00

驻院纪检监察组: 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受理和审查被监督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及基层党组织违纪问题,以及科级及以下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   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周胜利 3132782

第一检察部: 负责除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重大恐怖活动犯罪没收违法所得案件。 负责人:张倩 3132765

第二检察部: 负责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没收违法所得案件。   对外加挂职务犯罪检察部牌子。 负责人:马莉 3132911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人:许斌 3132791

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相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 负责人:周飞 3132737

第五检察部 ;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相关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的办理。   对外加挂公益诉讼检察部牌子。 负责人:于永超 3132739

第六检察部 时间: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对外加挂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王军 3132703

第七检察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的管理,负责与案件有关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参与勘察取证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勤务管理和使用。   对外加挂法警支队牌子。 负责人:邱晓东 3132709

第八检察部 时间:负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人:邹从永 3132790

检务督察部 时间:负责对本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检察工作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执法监督和组织检务督察职能;负责检风检纪督察;负责与派驻市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承担市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磊 3132783

联系方式: 0552-2046503

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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