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我市公安法制建设,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我市公安执法问题,编制地方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对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作应用性解释,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开展全市公安工作中受立案管理;我市公、检、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应用研究、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
直属分局职责:负责市公安局其他部门和业务支队接受的刑事案件,经审查或初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名义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按照《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蚌埠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蚌公〔2016〕94号)的有关规定,对口衔接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市公安局各业务支队和出入境管理科等执法勤务机构办理的行政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名义作出决定或裁决,出具法律文书;办理上级机关和市公安局交办案件、事项;办理跨部门、跨警种、跨辖区案件,刑事诉讼事项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直接对口衔接县(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负责人:刘言广
办公电话:2089345
办公地址:南湖路600号市公安局综合楼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咨询电话
官方咨询电话15155224343
法律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