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拖欠工程款的,最好起诉。具体来说,这是典型的企业债务纠纷。在诉讼或仲裁中,总承包商可以是被告或被申请人,甲方可以是第三人,甲方可以是被告或被申请人,总承包商可以是第三人,或者总承包商和甲方可以同时提起诉讼或仲裁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
总包不给分包工程款怎么办
总承包商拖欠分包商的,分包商可以向总承包商追偿工程款。总承包商不支付的,分包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承包人有下列形式之一,导致承包人不能施工的,应当支持施工合同: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建筑材料;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项目分包条件
合法分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商不得再承包工程;
(3)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4)总承包商可将部分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非法分包的处罚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格水平;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部分主体和关键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商再次分包、转让、分包无效、分包金额五分之五以上十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以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处以0.5%以上1%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水平;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根据《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分包、非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接受分包、以他人名义承包工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款的规定处罚。具体措施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咨询电话
官方咨询电话15155224343
法律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