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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6/6 14:29:00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其前身为蚌埠市中市区人民法院,于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建立。二??三年十一月,院址迁至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558号。二??四年三月,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蚌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蚌山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九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刑事、民商、行政三大审判任务和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宪法赋予国家审判机关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在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院现有人员7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100%,其中硕士占总人数的16.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于二??三年十一月落成,建筑面积九千平方米。配有"一大、四中、七小"共十二个法庭和五个调解室,全院配备有现代化的网络办公系统。一楼设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便捷、规范的一站式服务。


近年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以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抓手,努力建设一流司法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蚌山法院近年来先后荣获过"安徽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蚌埠市"文明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蚌埠市"双拥模范单位"、全市优秀法院、蚌埠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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