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件申诉须知
2023/6/6 14:29:00
国家赔偿申诉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诉书三份;
(二)国家赔偿决定书;
(三)申诉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申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附件:国家赔偿申诉书(电子版)
国家赔偿法定情形(电子版)
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6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收件人:信访处
联系电话:0551-65599842 0551-65599520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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